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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1
《政府投资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制定政府投资条例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将政府投资纳入法治轨道,既是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条例》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国家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
二是明确政府投资的主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政府投资应当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经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当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是规范和优化政府投资决策程序,确保政府投资科学决策。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履行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程序;强化投资概算的约束力。
四是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相关要求。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等事项,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
五是严格项目实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并按照批准的内容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项目审批和实施等信息应当依法公开(全部条文在国务院网站查阅)。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2019年第66号)
公告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7)》确定。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67号)
公告提出: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林生发〔2019〕33号)
方案提出行动目标:到2020年,建成20000个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国家森林乡村和一批地方森林乡村,建设一批全国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乡村绿化美化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扎实开展,乡村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绿化总量持续增加,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2019年3月印发)
意见提出:大力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建设群众冰雪设施。支持各地结合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社会需求等因素,加强公共滑冰馆、室外滑冰场、滑雪场、综合性冰雪运动中心等场地场所建设,并配建无障碍设施。鼓励在有条件的城市公园或利用其他现有设施、场地,建设冬季临时性户外群众冰雪设施,同步做好安全保障。支持社会力量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建设各具特色的冰雪运动场馆。
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
方案提出:经过3年努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公众参与的方式及程序、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等。
8、《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自然资办发〔2019〕31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扩大开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平等取得土地要素,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部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梳理政策实施要点,编制形成《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特别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同时供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地者参考。
本《指引》印发后,《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8号)同时废止,国家及有关部门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与本《指引》及其引用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9、《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T-5190-2019
此规范为公路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主要包括农村公路路基养护、路面养护、桥梁和隧道养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10、《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 51354-2019
此标准为新编制的国家标准,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等运营维护要求。
1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此标准为新编制的国家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灯具选择、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急照明控制器及集中控制型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系统线路的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计、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计、备用照明设计等内容在报告的相关章节编制中可以参考。
12、《幼儿园标准设计样图》(19J823)
图集是对幼儿园建设标准及设计规范的深化和具体化,图集内容包括对规范条文的解读、场地和房间的布置图,幼儿园方案示例(包括3、6、9、12班全日制幼儿园),给出标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技术经济指标,可作为编制报告的依据。
1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原《民用建设设计通则》(GB50352-2005)同时废止。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设计原则、建筑与环境、建筑连接体、厕所和卫生间、楼梯、电梯、自动扶梯、楼地面;增加了术语、建筑模数、防灾避难、热湿环境、燃气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