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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城市基础设施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支撑、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防范安全风险的重要保障。近期各地已经开展2024年城建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或者项目储备,现将有关支持方向和要求整理如下:
1、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支持范围包括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的燃气立管、庭院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居民户内更换燃气橡胶软管、需加装的燃气安全装置,政府所属燃气市政管道、厂站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其他政府所属或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的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产权归属于专业经营单位和工商业用户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2、保障性安居工程。
支持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企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应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重点城市和地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不得用于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小区不相关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
3、排水设施建设专项
支持各级有关城市和县城排水设施建设,包括(一)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二)泵站建设与改造;(三)排涝通道建设;(四)智慧平台建设。
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中央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按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不高于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用)的30%、45%、60%、60%控制。
拟申报项目均要求前期工作成熟、能按时开工建设,需要按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前期咨询报告。
来源于网络,中金万瑞研究院政策研究中心整理